新消费者条例
1。消费者必须加强学习,随时关注媒体公布的假冒伪劣商品名单。并不断增强记忆力,以避免与”李鬼“见面不相识,上当受骗之后果。
2。消费者必须具备良好视力(或配置合适眼镜)以便看清食品包装袋上模糊的生产时间和保质期限。
3。消费者必须加强体育锻炼,以便在买到价格不菲之假冒伪劣商品时,为了能退换而不断投诉,来回折腾,不至于累病卧床。
4。消费者必须破除迷信,崇尚科学,抛弃有”上帝“之幻想,与商家交易时保持微笑,自备零钱。
5。消费者必须增强自我保护意识,被超市疑为小偷时,应主动脱衣解裤,接受搜身,以免成为保安苦练基本功的沙袋。
消费者必须学会换位思考,在买到不足百元的假冒伪劣商品时,体谅商家之艰难,切勿轻言退换,给商家找小小不言的麻烦。
6。消费者必须增强幸福感,想到一些国家的人还在经受战乱之苦,连购买假冒伪劣商品的机会都没有,就不会发出”在中国作个消费者真累“之感叹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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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条例,每年3月15日暂停实行一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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